巴克斯特確信,自己不認識的武器,其他人肯定也不知道怎麼用。
他如今的同僚們都是阿茲卡班的逃犯,有些人被關了十幾年,剛出來的時候連語言功能都退化了,整天不是“嘿嘿嘿”、“哈哈哈”地怪笑,就是突然尖叫兩聲,常常把人嚇一跳。
真正加入伏地魔的麾下,巴克斯特才發現,這位黑魔王的脾氣比傳聞中的好多了。
雖然辦錯了差事會被賞賜一記鑽心剜骨......雖然叛逃的傢伙也會被天涯海角地追殺.......
但至少,那些明顯瘋瘋癲癲、神志不清,話都說不囫圇的傢伙,並沒有被直接“優化”掉。
每次看到那些人,巴克斯特的內心都會冒出一抹微妙的安全感和歸屬感,他在做任務的時候盡心盡力,也是希望能儘快爬上去,獲得更高的賞識,更重要的地位。
如果他能帶着這麼多的武器回去,那他可以肯定,自己一定會被黑魔王看見,說不定還會被親自召見.......一想到這種場景,巴克斯特就激動得渾身發抖。
他深深地吸了口氣,手指沿着那些排列整齊的武器滑過去,眼中倒映着金屬表面反射的黝黑冷光。
這數量可比他預想中的要多,他的揹包雖然也施了無痕伸展咒,但那隻是一個從翻倒巷淘來的二手貨,能裝下的東西十分有限。
眼前的這些箱子,他估計塞一半進去就已經是上限了。
剩下的那些......他一個人搬不走,而且他也不會開車。
難道要把不認識的那些拋棄嗎?
巴克斯特手裏摸着一個綠色的“土豆”,心裏蠢蠢欲動地想要把上面的插銷撥開,但聯想到那些被麻瓜武器炸得斷手斷腳的同僚,又剋制住這種衝動,對自己暗暗搖頭。
自己不認識的,說不定纔是真正的好東西,把它們丟了,巴克斯特也捨不得。
於是巴克斯特直起身,從車裏退出來,低頭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男人,思考兩秒鐘後,舉起魔杖,對着男人的額頭低聲唸了一句咒語。
光芒射過去,男人一動不動。
巴克斯特抬腳在對方身上踢了兩下,怒罵道:
“快起來,別裝死!你想試試鑽心剜骨的滋味嗎?”
男人這才慢吞吞地從地上站起來,他抬頭畏懼地看着巴克斯特,顫聲問道:
“你......你究竟是什麼人?你對我做了什麼?”
巴克斯特冷笑一聲,魔杖對準不遠處的垃圾桶,道:
“霹靂爆炸!”
“砰!”
一聲巨響,花襯衫整個人都彈跳了一下,他慌忙往車旁邊一蹲,轉頭看去,見整個垃圾桶都被炸裂了,一個空啤酒瓶子在地上骨碌碌地滾動着。
“我是巫師。”
巴克斯特聲音低沉地說:
“看到了嗎?如果你試圖違抗我,那就是你的下場!甚至我還能讀取你的記憶,找到你的家人,你的朋友,所有你關心的人……………”
“不要!請你不要這麼做!”花襯衫哀求道,“你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,求你放過他們!”
“很好。”巴克斯特用魔杖指着花襯衫,“上車!按我說的方向開!”
車燈亮了,深黑色的雷諾風暴發出平穩的嗡鳴聲,轉過碼頭的彎道,無聲無息地滑入夜色當中。
碼頭上重新安靜下來,橘黃色的路燈依舊亮着,遠處的遊輪已經靠岸了,輝煌的燈火照耀着漆黑的海水,乘客正陸續從船上走下來。
盧平從兩座集裝箱之間的陰影裏走出來,在他的斜上方,坐在集裝箱頂部的小天狼星正逐漸顯出身形。
他們兩個望着開遠的汽車,沉默了好一會兒,小天狼星才難以置信地說:
“我沒看錯的話……...他把人帶走了,對吧?”
“對。”盧平簡短地說。
小天狼星從集裝箱上跳下來,手裏握着的魔杖有些無助地揮了揮,聲音忍不住上揚:
“他居然把人帶走了......車也開走了......爲什麼不是把武器裝進箱子裏,然後直接幻影移形?”
盧平沒有立刻說話,只是嘴角噙着一抹淺得幾乎看不出來的笑意,看了一眼小天狼星。
他的大黑狗朋友正皺着眉頭,神色凝重地說:“這會不會是什麼陷阱?我們兩個的跟蹤被他發現了?”
盧平笑道:“所以他選擇開車,爲了更方便讓我們跟蹤,以便把我們引入什麼陷阱?”
“很有可能。”小天狼星摸着下巴說,“不然的話,他有什麼理由這麼做?”
“當然是有理由的。”盧平慢吞吞道,“比如說......普通巫師的水平其實沒有你想的那麼好,他們手裏也沒有多少加隆,買不起昂貴的鍊金產品。”
小天狼星看着他,還是有點不明白。
盧平無奈地笑了笑,語氣溫和地解釋:
“小天狼星,你見多了天才,就以爲無痕伸展咒是什麼很常見,很簡單的咒語嗎?”
“大部分巫師能買得起的魔法揹包,內部也就相當於一個大點的行李箱,能把常用的東西帶上,不至於顯得很累贅,就已經是極限了。
“水平差點的鍊金術士,無痕伸展咒只能擴展空間,不能改變重量,東西裝得稍微多點能把人壓死。”
小天狼星張了張嘴,無意識地發出一聲:
“......啊,這樣啊。”
他這輩子哪怕是最落魄的時候,包括被父母從布萊克家除名的時候,也沒有爲金錢操心過,買東西從來都是買最好的,對普通巫師的窘迫僅僅存在於聽說過,但不瞭解,也很難感同身受地去體會。
思索片刻後,他才說:“難怪你會給維德提那個建議......你早就想到了吧?這傢伙帶不走所有武器的時候,不會放棄一部分,只會順着你們提前規劃好的路線走。”
盧平道:“不是有這麼一個故事嗎?捕獵者在籠子上留一個不大不小的洞,裏面裝滿食物。當猴子把手伸進去抓滿食物,它的手就拿不出來了。如果它放開食物,它就可以輕易逃走,但是不肯鬆手的猴子最後總會被獵人捉
住。
"
他看着遠處的車燈,輕聲說:“我們也只是製造了這麼一個籠子而已。”
與此同時,他也在心裏提醒自己————不要被貪念困住!否則的話,他和那個女孩......也都會成爲籠子裏的困獸,一輩子都無法解脫。
小天狼星不知道盧平在想什麼,他像故事中的獵人一樣,一想到之後會有偌大的收穫,整個人就興奮起來。
“走吧。”小天狼星催促道,“別被他跑遠了!”
盧平笑了一下,兩人轉身,朝碼頭出口的另一個方向走去,小天狼星的飛天摩托車就藏在那裏。
岸邊剛剛停泊的,是一艘三層高的豪華遊輪,它通體漆成乳白色,船舷上鑲嵌着金色的紋飾,在碼頭燈光的映照下泛着一層溫潤的光澤。
船身兩側的舷窗裏都透出暖黃色的光,黑色的海水如同鏡子,光影在其中流動,又在海水湧動的漣漪中破碎。
甲板上,靠着欄杆的女人原本正在欣賞夜景,忽然她抬起頭,看向遠處黑沉沉的天空。
“怎麼了?”一個金髮青年走到她身後問。
他敞着風衣,露出裏面的深藍色馬甲和銀灰色領帶,手裏拎着一個手提箱,臉上掛着親切的笑容
“我好像看到一輛摩托車飛到天上去了。”女人推了推鼻樑上的細邊眼鏡,平淡地說,“不知道上面會不會坐着一個外星人。”
“那外星人是不是叫E.T.?”金髮青年無語地道,隨後說,“快走吧,該下船了。”
舷梯落下,金屬踏板與碼頭地面碰撞,發出一聲悶響。
隨後,一羣看上去非富即貴的乘客從船上有說有笑地下來,他們身上穿着考究的大衣,女人頭上的珠寶在夜色中閃着光,高跟鞋和皮鞋踩在碼頭地面上,敲出細碎而果斷的節奏。
等到人羣漸漸散開以後,金髮青年微微偏過頭,湊近眼鏡女人閒聊說:
“這次總算能幹點大事了,不知道主人會不會動用米哈爾。”
眼鏡女人還沒有回答,另一個比金髮青年略矮一些,但是肩膀更加寬闊的男人接過話頭:
“最好別用!要是連米哈爾都要動,那顯得我們多沒用啊!我從美國千裏迢迢回來,可不是爲了當故事中不起眼的某個炮灰的!”
“說的也是。”金髮青年點點頭,笑道,“米哈爾一露面,肯定是全場焦點,那我們其他人就一點兒表現的機會都沒有了。”
“而且它要保護主人,如果它出現,代表主人也參與了。”眼鏡女人說,“我可不想在主人面前丟人!”
“維蘭、維達斯、維拉,你們那麼快乾什麼?一點也不團結!”
身後忽然傳來一個譴責的聲音,三人一起回頭,就看到一個身形偏瘦,雙手插在褲兜裏的男人跟上來,臉上還掛着漫不經心的笑。
迎着三人的目光,他眼中似乎隱約有紅光微微一閃,隨後男人用懷念的語氣笑道:
“我可是很久沒有回來了......也不知道這次能不能見到二號。”
說話間,可以看到他的犬牙忽然伸長了一截,又縮回去。
金髮的維蘭偏過頭看了他一眼,糾正道:“他現在叫洛克,你忘了嗎?”
“啊,對......洛克。”瘦高個男人聳聳肩,懶洋洋地說,“但我覺得這也沒必要記,他遲早得改,否則大家都是‘維’字輩兒的,只有他對不上。”
維拉沉默了一下,忍不住問:“你什麼時候變成‘維”字輩的了?他們不是管你叫亞當嗎?”
“什麼亞當,我還叫耶穌呢!”瘦高個翻了個白眼,說,“我爲什麼要認那些肅清者給我起的名字?那段歷史早就跟着肅清者組織一起被埋葬了!”
頓了頓後,他說:“我想了好幾天,才選了一個新名字——維爾伯,怎麼樣?一聽就知道我們都是一家人。”
“好吧,維爾伯。”維拉無所謂地說,“據我所知,維維安就沒打算改她的名字。”
“那是因爲她叫維維安一一維、維、安!”維爾伯哼了一聲,說,“如果她叫別的,比如芭芭拉、戴安娜之類的,你看她要不要改!”
說話間,維克多和維德爾也都拉着行李箱走過來,維克多問道:“還沒聯繫上維恩?”
“他還在巫粹黨那邊呢!據說是要負責吸引某些人的注意力。”維蘭臉上帶着幸災樂禍的愉悅,笑道,“這次行動,他可沒機會參與了。”
維爾伯活動了一下脖子,舔了舔嘴脣,露出一個略顯嗜血的笑容,道:
“從一開始,我們都知道自己將來肯定要想辦法弄死湯姆同學,沒想到現在終於有願望成真的機會了,真叫人......激動。”
“小心點,湯姆的黑魔法不少都是針對靈魂的,我們要是被他殺死了,就算是主人也未必能讓我們重生。”維拉提醒道,“都別死了。”
“還有你,維爾伯,別把你們當初對付普羅米修斯的手段拿到英國來。”維德爾提醒道:“這邊的人心理承受能力不高,別把我們大家都顯得像怪物似的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維爾伯不以爲然地說,“那些傢伙大部分都是肅清者的作品,腦袋不夠聰明,看到什麼就學什麼.......我會約束的。”
一行人邊閒聊邊朝碼頭外走去,他們即使在說笑,目光也會快速地掃過附近的每一個人,看清楚每一個黑暗的角落。
無形的引力在衆人之間瀰漫,使得他們即使彼此之間的距離並不算近,也讓人一眼就知道,這是一個整體。
“維德.....維德?”休斯輕聲問道,“你在想什麼?”
近一個月不見,休斯又長大了許多。
他現在就算是在霍格沃茨的校園裏行走,也不會被人投以古怪的目光了,因爲他看起來是本就應該在學校讀書的年齡。
不過休斯性格安靜,大部分時間還是在病房裏看書,有時也會盤腿坐在牀上翻各地的報紙。
同樣穿着病號服的維德從遠處收回目光,他敲了敲耳側,關掉通訊豌豆,看着休斯,輕聲道:
“休斯,我現在或許有辦法能讓你更快恢復,你想試試嗎?”